关于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水污染源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我局决定制定《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上述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7年6月18日前反馈我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附件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附件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附件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附件8: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二○○七年六月八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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