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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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570-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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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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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首席质量官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主体、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证书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首席质量官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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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chief quality officer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实施日期: |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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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江苏省质量协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东吴服务产业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邱成、石永、唐庆华、黄凯、郭宁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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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江苏省质量协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东吴服务产业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邱成、石永、唐庆华、黄凯、郭宁、李拥华、吴世斌、朱洪祥、周蕾、赵佩杰、徐亚琴、鲁林、朱敬云、陈洋洋、尚琪欢、杜秋伊、陶世琰、王梦洁、刘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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