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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Guidance for ver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domestic testing instrument—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 发布部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5-11-01 |
| 实施日期: |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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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主管部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通微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光鼎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杭州聚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悟空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凯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起草人: |
贾景建、曲立君、沈泓、杨宏云、吴利君、余丽波、郑效梅、李雨晴、张凡、孙孟娇、汪春明、王海玲、戴丽雪、阎超、陈斌、张晨、郑玲燕、吕全超、张佳佳、郭丹、黄明贤、范宏伟、陈修红、赵万隆、张平、许冬、邢招娣、李克静、王一名、霍思宇、耿旭浩、贾丽丽、吴文博、吕铮等 |
| 页数: |
20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