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本次修订的标准,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大类,并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
据悉,目前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各省、自治区均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江、福建、广东3省已出台地方法规,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共同推出“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近期将依托“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平台正式发布并上线运行。该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并直观看到各城市当前分类标志情况和新标准标志调整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调整期间的衔接和新标准的宣贯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