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烟花爆竹 礼花弹》、《烟花爆竹包装》、《烟花爆竹 标志》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组合烟花、礼花弹的燃放性能、安全性能、药种药量以及烟花爆竹的包装与标志等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考虑到我国每年秋冬季为烟花爆竹生产旺季,为便于企业按照新标准调整生产条件,保障市场平稳过渡,该4项标准将于下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即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实施日期之前,有条件的企业可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组合烟花是我国生产和销售量最大的烟花产品。新版《标准委批准发布《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细化了产品分类,新增了燃放时安全距离及对燃放人员的要求,新增了安全警示语、燃放说明示例及燃放安全示意图。
新版《烟花爆竹 礼花弹》适用于专业燃放类礼花弹,对产品药量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控制,增加了礼花弹最低爆炸高度和最高爆炸高度的要求,对规范礼花弹生产制造、指导大型焰火燃放将起到积极作用。
烟花爆竹包装的质量、形式、材质对烟花爆竹的整体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在运输、储存和消费中的安全起到关键性作用。《烟花爆竹包装》对产品包装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根据各类产品特点,细化了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储存、运输以及燃放安全。
《烟花爆竹 标志》紧扣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关键技术指标,规范了产品明示担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烟花爆竹产品。标准的一大亮点是新增了个人燃放类各大类及小类产品的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示例,可以有效减少燃放不当所带来的安全事故。今后,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特别注意包装上的警示语和燃放说明,严格按照说明进行燃放。
在4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吸纳企业、检测机构、主管部门和消费者代表组成起草组,深入开展科学实验,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委也多次征求安监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的意见,确保了标准制修订的公开、透明、协调一致。
烟花爆竹是传统的工艺产品,是节日和喜庆的象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深受人们喜爱,但也因其易燃易爆性,带来许多安全问题。为提高烟花爆竹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2013年,我国发布实施了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是我国烟花爆竹领域的基础安全标准,对烟花爆竹的安全与质量做出了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