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用户规范》)和《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以下简称《安全规范》)两项征信行业标准。这是人民银行继2013年颁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后,为贯彻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而推出的又一举措。
《用户规范》重点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各类用户,适用范围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人民银行各级查询网点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机构;《用户规范》对不同机构的用户职责、创建、变更、停止等行为以及制度建设、信息反馈、内部审计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便于各类机构加强对不同层级用户的管理,防范违规查询、泄露和使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行为的发生。
《安全规范》重点规范征信机构的信息安全,适用范围为从事个人或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安全规范》要求征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本机构的征信系统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并根据征信系统定级情况达到相应的安全要求;《安全规范》还对征信机构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业务运作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征信机构建设征信系统,保障征信信息安全提供了指引。
《用户规范》和《安全规范》两项征信标准的发布实施,进一步丰富了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基础的征信法律制度体系,为征信机构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保存、查询和使用提供了指导和支撑,有利于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促进征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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