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县局围绕国家级卫生县城标准,认真提高全县餐饮业的监管工作。在乐东县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以来,乐东县局通过完善机构与设施、抓好环境清洁餐饮卫生、健全制度与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得力监督到位,餐饮服务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与设施。首先是完善机构设置,由该局潘文俊局长亲自担任总指挥,统一指挥和领导,在县城地区设立“创卫”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担任组长,所长担任副组长,抽调餐饮岗和所在地的基层所业务骨干为成员,加强“创卫”工作的领导。其次是完善餐饮企业设施配置,针对餐饮服务企业存在设施不全的问题,该局列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问题清单,从灭蚊灯、纱窗、垃圾桶、台账、下水道、吊帘、厨房面积、环境卫生等八项设施进行配置齐全,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对环境卫生、餐饮监管提出九项要求,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创卫”任务,确保环境卫生清洁、硬件达标。乐东县局要求餐饮企业要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安装全天开启灭蚊灯,食品货架摆设整齐,垃圾桶贴标加盖,原料、工具、容器标识齐全,台账登记健全,餐具消毒清洁,“三防”符合要求,该项工作该局投入3万元,免费协助完善。
三是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乐东县局先后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企业管理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工作方案》、《乐东黎族自治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乐东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乐东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问题清单》、《乐东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主要任务与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应注意事项》等七项制度文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四是措施得力监管到位,明确乐东县餐饮企业在“三防”方面符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要求,组织餐饮企业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乐东县局执法人员每周不少于3次对餐饮企业进行巡查监督,并实行不定时回访制度。据统计,县城188家餐饮服务业的“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冷藏、餐具消毒、保洁设施符合要求、厨具生熟分开、无交叉污染,亮证经营等达87%;评定餐饮服务单位138家,其中优秀单位(A级)6家、良好单位(B级)77家、一般单位(C级)55家、条件不够,不予评定9家;发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牌匾133块,在县城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4%。
五是结合乐东县实施“海南文明大行动”活动,在全县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与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堂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用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节俭用餐的理念,培养健康饮食习惯,远离“浪费消费”,指导餐饮企业和食堂公开承诺、温馨提示、合理点餐、宣传礼仪,以达到创建乐东国家级卫生城要求相匹配的优秀、良好人文环境。全县累计发放文明用餐标语牌2500个、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牌200张,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730份,“创卫”期间检查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542家,出动执法人员1210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28份。
乐东县局通过综合整治、齐抓共管,以“创卫”促监管,进一步促进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