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与信息化委修订的《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下称《定额》)日前经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地方标准发布,并将于2015年2月10日起实施。《定额》的实施将为广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以及在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对加强全省水资源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体系,促进各行业合理用水、节水减污,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定额》分为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定额三大类共688个定额值,其中工业用水定额覆盖127个工业行业中类、381种产品,含414个定额值;生活用水定额分为城镇公共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覆盖25个公共服务行业,含53个定额值,城镇居民生活和城镇生活综合用水定额分别包含4种不同城镇规模4个定额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包含2类地区2个定额值;农业用水定额包含6类地区、4种作物灌溉及养殖业的215个定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