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共服务单位标准化工作指南》(DB12/T 532-2014)(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及《公共服务单位服务标准体系标准编号规则》(DB12/T 533-2014)(以下简称《编号规则》)两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并将为天津市政风行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011年,天津市成为全国首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地区,全市26个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共同参与,各公共服务单位实现了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从上级督导型服务向规则导向型服务、从粗放型服务向精细化服务的转变。天津市还将公共服务质量目标化、公共服务提供规范化和服务过程的程序化、透明化作为推动全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原动力,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继续强化服务标准制定、实施、评价、改进的闭环式管理。截至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已有近300家通过了检查认定,并申报了市级优秀单位评选,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对此,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的领导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服务标准化建设就是有效扼制腐败的重要抓手和保障,天津市正在努力以服务标准化为抓手,从源头上解决规章制度缺乏、执行力缺失、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
据悉,公共服务标准化解决了一些公共服务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调整了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完善了公共服务单位组织机构功能,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了从业人员行为。《编号规则》是为更有效地配合《工作指南》制定的。《工作指南》是从术语和定义、总则、管理要求、标准体系建立、标准编写和实施及评价等各个方面对公共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定,对于推进天津市公共服务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将起到进一步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而《编号规则》则统一了天津市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内的标准编号,对公共服务单位服务标准体系标准的编号形式、含义作出具体的规定。
相关专家认为,该两项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将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最终形成源头治理和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