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布了《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DB12/T 513-2014)推荐性地方标准,通过规范标准,进一步保障天津市电梯安全高效运行。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各电梯施工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等方面的自检内容、记录格式不统一,而国家和天津市电梯的各个标准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致使电梯施工单位的自检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电梯的安装、改造等方面的工程质量和运行质量。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单位制定并发布了该地方标准。
该地方标准从术语和定义、自检条件、自检要求和记录要求、安全要求等方面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的自检项目及要求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天津市各电梯施工单位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自检,有助于真实、全面地反映电梯设备自检自查工作。
有关专家认为,该地方标准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调一致,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将对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天津市电梯使用、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等环节的管理,以及降低电梯故障率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