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公共航空运输航班超售处置规范》审定会在北京召开。
2014年6月17日,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承担编写的行业标准《公共航空运输航班超售处置规范》审定会在北京召开。刘玉梅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审定会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主持,由来自民航局运输司、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国际机场、大连国际机场、元翔地勤服务(厦门)有限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专家们听取了标准编写组对标准编写情况的汇报,并对该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定,一致认为:该标准内容科学、严谨,文字表达准确,编写程序和文本格式符合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文本结构合理;参考了美国的《超售规则》和《欧共体关于航班拒载、取消或延误时对旅客赔偿和帮助的一般规定》等国内外相关规范,并结合了我国民航的行业特点编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公共航空运输航班超售处置的基本要求、预计超售航班处置、超售航班处置等进行了规范,将对规范航班超售处置、减少航班超售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航空运输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审定委员会同意此项标准通过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