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等4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至此,被誉为史上标准最严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正式出台,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此,困扰我国大部分地区大气环境的燃煤锅炉、垃圾焚烧等污染源面临大规模升级。
以燃煤为主要能源的火力发电,一直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大气治理工作的重点行业之一。过去几年减排措施已经取得成效,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明显下降。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累计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0%以上,脱硝机组比例达到50%左右,其余火电机组也将在2014底前完成。火电污染排放得到了初步控制,下一步大气治理工作重点就轮到了燃煤锅炉。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公开表示,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将成为下一步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数据显示,2012年燃煤工业锅炉累计排放烟尘410万吨、二氧化硫570万吨、氮氧化物200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2%、26%和15%左右,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
锅炉排放新标执行后将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环保部预计,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将削减66万吨,二氧化硫将削减314万吨。我国工业锅炉数量多,且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和工业区,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