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在总结原标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
据了解,新版标准考虑到上海是一座国际化特大型城市,适度放宽了住宅朝向与间距等限制,以前的住宅设计要求基本为南北向,今后东西向也可以尝试。这使总平面设计中各种类型的住宅有多种形式的布局,并同时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新版住宅设计标准还明确,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住宅,应设置避难层(区),避难层不得设置居住用房。避难层净面积按每平方米3人计算,高于每平方米5人的国家标准。在可能条件下适当放宽面积方便救助。新版设计标准还从多方面重视了节能、节电、节水设计。在节能方面,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必须执行本市有关节能标准,达到节能60%以上。在节电方面,明确规定了每户应分户设置电表,并按照户内面积的大小规定了每户应控制的用电电量;在楼、电梯间以及公共走道等部位必须采用节能灯具。在节水方面,明确规定每人最高的日用水量。
在备受关注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电梯问题方面,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规定了4~6层的多层住宅也应设电梯,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这是上海首次在设计要求上新增多层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的条款。规定还要求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数不得少于两台,其中一部电梯应可容纳担架。
此次修订除了对噪声和节能作了要求外,还专门增加了全装修房室内空气质量内容,并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标准对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作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