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了解到,6月1日起,我省驾培行业将正式实施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两项国标的实施,对培训机构的资格条件、技术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培训机构将面临大范围调整与改造。
首次明确
教练场地规模标准
国标按照培训机构的级别和教练车数量,首次对教练场地总面积和单车道总长度提出硬性要求。以小型汽车培训机构为例,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单车道总长度最低限度为3200米、1600米和1000米。
对驾培机构的分级不再进行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车型数量的要求,仅从教练车数量上进行区分,一级80辆、二级40辆、三级20辆。
教练场必须
设有模拟城市街道
新标准修订了教练员资格条件,明确理论教练员配备数量由原教练车总数的10%调整为3%,结业考核员数为教练车总数的5%,每家培训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员至少1名,还充分考虑训练道路应具备的实用性和仿真度,明确要求训练道路要侧重设置循环路线网,至少设立1段模拟城市街道,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
此外,专门提出教练场应符合安全条件,其中包括必须与外界采用物理隔离,合理设置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并要求配备照明设施,方便学员夜间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