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居住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儿童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很多家长在儿童居室的布置上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财力,为孩子配置充满童趣或共同成长的家具,为其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但是,儿童家具在设计、产品制造过程中,一旦存在功能缺陷,或原材料材质及加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很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或室内污染,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
近日,《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审定会在深圳市召开。此次会议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深圳市检测院承办。会上,专家们对标准的送审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定会议认为该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致通过了对该标准的审定。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是由深圳市检测院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起草工作。在接到该标准制定任务后,市检测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儿童家具企业专家、质检机构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在该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成员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资料,对生产企业及消费市场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进行了充分的验证试验,为该标准技术要求的确定做了充分细致的工作。同时,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儿童家具起草的国家标准,适用于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该标准规定了儿童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安全要求、警示标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共9部分内容。重点规定了涉及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力学性能、有毒害物质限量和使用安全警示标识。在儿童家具结构安全方面则强调严格控制边缘、突出物、孔及间隙、能折叠的机构等对儿童可能造成的伤害;儿童家具力学性能上着重强调其稳定性和强度安全;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主要针对甲醛、可溶性重金属(铅、铬、镉、钡、砷、锑汞和硒)和可分解芳香胺等。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了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的技术指标。该标准的实施,填补了国内外儿童家具标准的空白,将有效提高儿童家具产品品质,进一步促进儿童家具市场的规范化,为打击假冒劣质产品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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