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看“降解”
一次性餐具新国家标准凸显新型环保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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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新国家标准开始实施。修订之后的国家标准最引人注目的是,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安全卫生性能和使用性能放在第一位,而材料的可降解性能仅作为“推荐性项目”退居其后。有媒体表示,新国家标准的实施意味着长期不被认可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等不可降解餐具将有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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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前媒体关注最多的“为不可降解餐具正名”不同,在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翁云宣看来,本次新国家标准同样也是在为“可降解”正名。他表示,过去为了治理“白色污染”,国家大力推行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出发点没错,但是实施过程中被一些企业钻了空子。”
据悉,现在市面上所谓的“可降解”餐具,很多都是“半降解”甚至是“假降解”。有的“可降解”需要特定的环境和一年左右的时间,有的“可降解”只能做到从大分子降解成小分子,“但本质上依然是塑料”。新国家标准要求,凡是标注“可降解”,就必须做到“全降解”,即在自然界如土壤或沙土等条件下,由自然界存在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或甲烷、水等物质。“这样可以杜绝假冒,纯洁市场,有利于执法,最终有利于整个可降解塑料行业的发展。”翁云宣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在新国家标准实施之前,我国关于一次性餐饮具的标准仅有1999年制定实施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而其对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并未进行规范。因此,长期以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一直处在“无标可循”的尴尬境地。而事实上,由于一次性可降解餐盒价格偏高,再加之可降解塑料产量有限,如今市面上占主流的依然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在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唐赛珍看来,应该用更科学更客观的眼光来看待“降解”问题。“可降解”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环保,而“不可降解”也绝非“白色污染”的唯一源头。她认为,要解决一次性餐饮具的污染问题,加强管理比“降解”更为重要。“降解需要时间,需要环境,更需要管理。如果不对一次性餐饮具进行统一的回收管理,即使全是‘可降解’,也会造成污染。”
作为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的前任秘书长,唐赛珍曾经联合多位专家向政府建议,对一次性餐饮具进行回收管理。她认为,即便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如果管理得好,完全可以做到回收再利用成为再生塑料粒子,可制成各种建材、空调过滤网、电视机外壳、雨衣纽扣、鞋底鞋跟、办公文具等,这样既减少了污染又提高资源使用率。尤其是在我国降解塑料产业发展尚不成熟的今天,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降解”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如何回收管理,唐赛珍建议沿用在上海等地曾获得成功的“三分钱工程”,由管理部门向生产一次性塑料饭盒的厂家收取污染治理费,每个3分钱,作为回收利用的经费。其中,1分钱是支付给回收者的劳务费,其他作为运输、管理和处置的补贴。“只要有利润,自然有人来做这个事情。只要有人收,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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