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消协联合天津、辽宁、江苏、河北、四川等五省市消协,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建议,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昨天,记者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了解到,工程师正在加紧制定汽车气囊的国家安全标准。 呼吁出台安全气囊“国标” 据了解,在递交建议函的理由中,六省市消协公布了十余起典型的安全气囊纠纷案例,本报早在今年的3月份报道的两起安全气囊未弹开的案例也在其列。其中一起发生在3月4日晚,宜春袁先生驾驶的小轿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整个车子几乎报废,但车上6个安全气囊一个都没有弹出。 昨日,江西省消协组宣部孙部长告诉记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许多车子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开,经销商和厂家往往以车子撞击的角度、力度等原因来推卸责任,给消协调解带来一定的困难,而这样的纠纷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经多次协商,10月14日,江西、河北、天津、辽宁、江苏、四川等六省市消协(消委会)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法律人士对建议充满期待 昨天,我省两起安全气囊未弹开案件的代理人,被誉为“中国小蚂蚁”的公益诉讼人士唐伟和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表示,每当安全气囊出现问题后,生产商用其自身的标准来证明所提供安全气囊装置是合格的,并且设置种种借口推脱责任,致使很多消费者维权困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确定的“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这一原则不相符。 他们进一步指出,从法律维权层面而言,消费者并不需要这样一个安全气囊国家标准,依据产品质量法就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从国家和社会角度而言,对生产商戴上国家标准这一“紧箍咒”是必要的,产品质量法不应停留在仅仅对消费者受损害后的补偿,消费者更需要的是事先的安全保障。而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缺失,意味着生产者所需承担责任仅是非常有限的产品质量侵权民事责任,而非社会责任。但从目前接二连三发生的安全气囊缺陷问题来看,这已经不是单一的民事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厂商和经销商应该担起这样的社会责任。 唐伟称:“这份建议书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对此也充满期待。” 安全气囊标准正在制定中 民众的心声,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回应。当天,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气囊标准制定的一位孙姓工程师告诉记者,6省市消协的建议,他们已经得知。目前,有关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正在制定当中,而且会尽快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