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颁布了我国微波炉行业的首个功能性标准——《微波炉蒸功能要求》行业标准,并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的出台,将结束蒸功能微波炉市场混乱、消费者对蒸功能微波炉购买时无据可依的现状,有力地促进国内微波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该标准对蒸功能微波炉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评价准则和试验方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称之为“蒸标准”。 历程:从协会标准到行业标准 据悉,2007年广东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曾共同负责起草了《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协会标准,并由中国标准化协会(CAS)发布。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定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次,协会标准并不在国家法定的标准范畴之内,因而对行业和企业缺乏影响力和约束力。 近年来,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微波炉行业内相关企业都在向市场推出具有蒸功能的微波炉产品,且各企业的蒸功能实现方式有差异,蒸食效果也参差不齐。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了解到该情况之后,为促进微波炉行业在蒸功能产品的开发方面良性健康发展,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与相关的企业合作提出了《微波炉蒸功能要求》行业标准项目并上报商务部,申请立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据市场观察,美的是第一家推出蒸功能微波炉的企业,其科研人员、设备、营养分析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能力,还拥有国家级实验室,经过几年积累,微波炉蒸功能已经成熟,且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为进一步了解蒸功能性能、考察对参与企业能力,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处长专程赴美的公司,考察蒸功能微波炉的生产和销售及其主要技术细节,并询问了他们参与该标准的起草提供相关资料的可能性。美的相关负责人作了积极回应,并与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合作成立了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自2008年初,起草工作组在收集、整理具有蒸功能微波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此次任务的性质、蒸功能微波炉的特点,同时委托具有CMA、CNAS资质认证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标准的成型做权威数据支持。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微波炉蒸功能要求》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办建函[2008]11号”文的批复,成为真正能规范市场的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