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召开了《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营养卫生所、首都体育学院的专家、教授及部局战训处、警务处、后勤装备处、财务处的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研讨。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是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在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立项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旨在通过标准的形式,规定消防员职业健康条件、健康管理、健康监护、个人防护、健康档案、健康评估、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促进等相关内容,以保障消防员在灭火作战、抢险救援、执勤训练等职业活动的健康,从而保证消防员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服务。为做好《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编制工作,公安部消防局成立了由郭铁男局长任组长、杨建民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由部消防局与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体育学院等单位联合起草。《标准》目前已完成检索、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五个阶段的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听取部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此次座谈会。会上,课题组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公安部消防局杨副局长指出,编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对于提高消防员医疗卫生保障和个人防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课题组在前一阶段做了大量细致而艰苦的工作,下一步还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送审稿,争取早日颁布实施,填补国内这一领域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