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过度包装的话题一直为各界热议。记者日前获悉,作为国家标准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征求意见稿)呼之欲出。这份征求意见稿对“过度包装”给出了明确定义: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就是过度包装。饮料酒、糕点、茶叶的包装层数不能超过3层,粮食不能超过2层。此外,空隙的体积大于10%—55%也不符合要求。对于未规定的其他食品,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此外还明确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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