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质量报》报道:我国第一批共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前发布。其中,《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了我国在农药行业排放污染控制上的一项空白。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保部启动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后发布的第一个农药行业国家排放标准。该标准针对杂环类农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污染物排放的特点,设置了现有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常规污染物和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以及严格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而且,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系列标准,包含杂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酰胺类、苯氧羧酸类、磺酰脲类、有机硫类、生物类、有机氯类。该系列标准为我国首次制定,填补了农药行业排放污染控制方面的空白。
据介绍,这些环保标准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提高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水平,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
此次发布的还有两项涉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相关的排放标准。其中,《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对煤矿抽放系统排放的高浓度瓦斯提出了禁止排放的要求,这也是我国在国际上首次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制措施。该标准的发布,不仅可以增加煤层气的利用,产生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还可以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则是对现行的重型汽油车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改进了排放检测方法,同时对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在用车符合性和安装车载诊断系统也提出了要求。
首批国家环保标准是由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这也是环保部成立以来,首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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