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市旅游局获悉,《福州市闽江游船公司准入条件》日前正式公布,提高了“闽江游”经营门槛。
游船公司规模有新规
根据新规定,今后允许在闽江经营游船项目的游船公司,必须是依法在福州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游船公司。游船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投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在公司注册成立后1年内完成。游船经营还必须取得环保、消防、卫生、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
规定明确,随着“闽江游”的发展和游客量的增加,今后新增游船客位数量必须以运力运量综合平衡情况为依据进行审批。游船公司必须以“招拍挂”的形式取得新增游船客位的经营权,并有与之相配套的、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码头、港站、候船室等配套设施。
根据规定,客位准入总量必须以现有可利用码头港口水域(包括进出港航道、港池、港口锚地)的安全容量为依据进行审批 。根据现有容量,“闽江游”开发的第一期(以5年为限),游船客位总量控制在600客位以内 。
新引进的闽江游船公司将同时经营闽江夜游和日游项目。首期日游线路西起台江码头,东至闽江口五虎礁;夜游线路以台江码头为起讫点,在洪山桥和鳌峰洲大桥之间水域游览。
游船必须具备五大条件
按规定,闽江新游船必须符合五大条件:游船建造必须符合国家海事部门和中国船级社的有关标准,由具有资质的船舶设计单位设计,经船舶检验机构审批,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船舶建造厂建造;拟从三桥上行的客船,船舶长度不得超过67.5米,船宽不得超过10.8米,船舶吃水线以上高度不得超过5.5米;游船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游船必须配置油污水分离器和油污储存容器,生活污水收集装置以及生活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储存容器,垃圾分类投放箱和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游船必须使用先进的动力装置,保证游船排放废气达到国家标准。
现有游船不达标将逐步淘汰
我市目前从事“闽江游”的只有3艘客轮,共有420客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这些游船还会继续运营,但在今后经营中不达标的将会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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