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的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进入报批阶段,将于2008年7月正式执行,新标准规定的水质指标数由原来的35项增加至106项。
据了解,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1985年出台,现在进行的是首次修改。新标准规定了饮用水安全的水质要求,水质指标数由原标准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
专家指出,相对于目前执行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新增了部分微生物、毒理等指标。其中,新增微生物指标如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新增毒理指标如净化水质时产生的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的微囊藻毒素,两者均易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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