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最近公布了一份企业名单,罗列了国家及各地环保部门通报的环保违规的跨国公司,其中既有百事、博世等世界500强企业,也有日清、花王、嘉士伯等公众熟悉的品牌企业,总数超过百家。
这些知名跨国企业,处处标榜社会责任,时时宣扬公益形象,在环保方面也拥有良好口碑,但进入中国后却不约而同违背各自的环保承诺,违反基本的环保法规。例如一家日本公司,在本国的8家工厂中有7家已达到零排放,在中国的工厂却连最基本的排放标准都没达到。难道是中国的环保法规与欧美、日本相比特别严格?恐怕是这些企业自动降低了标准吧。
应该承认,我国确实存在部分环保水平低、环保意识差的本土企业,但这不应该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环保违规的借口。当前我国环保压力很大,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头等大事。许多跨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环保举措都值得我们学习,但如果进入中国后不是把一贯的环保做法带到这里,反而增加当地的环保负担,如此“入乡随俗”,结果肯定不受欢迎。
另一种“存心的放松”就更令人担忧了。为何因环保违规而被通报的跨国企业名单越来越长,除了“有样学样”,更多的恐怕还是经济动因。如果这些跨国企业因为在其他国家环保违规成本较高,而故意把高污染、高能耗的“双高”技术、产品甚至流水线转移到中国来,以此降低成本赚取超额利润,这样的“生财有道”就更可怕。
此次公布的资料显示,一些跨国企业不仅违规,还成了当地污染大户。看来,在欢欢喜喜把跨国企业迎进来的时候,还得多留个心眼,看一看引进来的是不是真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环保水平是不是真的很高,可别被短期经济利益蒙住了眼,让双重标准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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