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发布了蝇类和蟑螂预防和生物防制的地方标准,两项标准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于化学杀虫剂具有见效快的特点,人类习惯于采用化学药物灭蝇和蟑螂。但每年将大量的化学杀虫剂使用于人类居住的室内外环境中,不仅提高了控制成本,而且严重污染环境。与此同时,蝇类、蟑螂对杀虫剂产生了严重的抗药性。
对此,上海市颁发地方标准规定了蝇类、蟑螂防制的器械、药物、防蝇设施、灭蝇操作程序、检查技术及控制标准的要求。其中,对灭蝇和蟑螂药物的使用、储存、管理是标准规范的重要内容,为强制性。如在药物的使用上,明确规定药品与食品生产、销售和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禁止使用灭蝇和灭蟑药物。标准在制定中强调预防和控制并重,优先考虑环境治理和生物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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