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商所公布了塑料期货(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大商所法律事务部将在7月11日前收集各界相关建议。据悉,由于具有市场流通规模大等优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被定为塑料期货合约标的物,其交割质量标准纳入颗粒外观等六大项。
大商所研究部负责人介绍,在各类聚乙烯(PE)品种中,由于LLDPE具有市场流通规模大、市场发展前景好、牌号集中易标准化等优点,大商所将塑料期货合约标的物定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交割标准品应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的规定,结合国标和现货贸易标准制、结合现货企业实际生产状况以及现货企业要求,所设计的期货质量标准将颗粒外观、熔体流动速率、密度、拉伸屈服应力、拉伸断裂应力、断裂伸长率这六大项目纳入进来,作为LLDPE期货交割质量标准项目。为适应生产、消费特点,LLDPE全年12个月均有对应的合约;合约涨跌幅及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为4%、5%;交易单位确定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合约交易手续费不高于8元/手;最后交易日确定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据介绍,LLDPE期货的交割制度由交割细则、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三部分组成,在交割方式上根据合约到期时间的不同,交割方式分为进入交割月前的期货转现货交割和进入交割月后的一次性交割两种方式。同时根据LLDPE市场的生产、流通、消费格局,交易所拟将华北地区的天津、潍坊,华东地区的上海、宁波,华南地区的广州、深圳作为期货交割地点,上海、宁波设为基准交割地,区域之间不设升贴水。
此外,鉴于大商所原有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LLDPE期货合约风险控制制度基本沿革了以往豆系和玉米期货合约的风险控制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保证金制度、限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以及大户报告制度在内的LLDPE期货合约风险控制制度。在保证金方面,LLDPE合约增加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持仓基数为双边25万手,超过25万手时梯度增加交易保证金。持仓量每增加5万手即提高1%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双边持仓大于35万手时,保证金按10%收取。
权威人士表示,LLDPE合约设计遵循了安全稳健、贴近现货市场、国际化的原则,在合约和规则设计中,尽量使期货合约和规则包容更广泛的现货市场容量、扩大可供交割量;在设计LLDPE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涨跌停板、规格等条款时,贴近现货市场,符合现货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根据聚乙烯国际化程度较高、国际贸易频繁的特点,在设计LLDPE期货时,尽可能适应国际贸易惯例,并吸取伦敦金属交易所的聚乙烯期货的设计经验,在选择交易标的物方面兼顾国内与国际,有利于为产业发展稳定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