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8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