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获悉,四川省交通厅、省安监局重新修订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并制定了《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
根据新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条件等级每3年确认一次。安全评估等级分为A、B级,A级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B级指“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A级或B级的,可参加相应新增客运线路的招投标。
出现被取消安全生产条件等级,得分比值在0.70以下,未参加安全评估,兼并、合并、分离或新开业企业试运行1年后评估等级达不到B级等几种情况的企业或汽车客运站,需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吊销有关经营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