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和中低价房这两种保障性住房与全南京市的商品房相比,前者比例有多大?据统计,今年南京计划江南八区建设经适房150万平方米,建设中低价房总量力争达到50万平方米,而商品房开发计划在1000万平方米,经适房和中低价房面积总和占商品房面积的20%。按照国家的要求,保障性住房占比达到10%就可以,南京已达到20%,超过了国家要求。国家还要求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之和占商品房比例达70%,但是对于普通住房的界定没有明确说法,南京市将认真对待研究,不完全唯比例论,根据市民的收入和住房需求状况,拆迁量大时就提高保障性住房比例。对于拆迁家庭,将采用市场评估拆迁补偿价格和基本保障两种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
北京经适房政府可回购
北京市建委日前出台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了更为严格的户籍限制,必须是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而在原先并没有取得户籍时间的规定;另外,对于单身家庭也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同时,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不得上市转让、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但可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届时同地段新建经济适用房住房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从而正式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回购政策,并且也明确了回购的价格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采取经济适用房的回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挤出其“假性”需求者,让经济适用房真正成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时,在此次政策中,还明确了在该办法实施前已售出的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仍然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这就意味着对于现有的存量经济适用房来说,在未来市场将变得更加稀缺,在当前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从某种程度上也会让部分业主增强惜售的心理。同时,业内人士还建议,尽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购买资格及转让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定,但是,一些具体的问题还需细化。比如在征求意见稿中,对申请家庭的原住房,由户籍所在区住保办按市场评估价格回购,那么对于回购带来的问题尚需谨慎并要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