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农民种植玉米都是使用常规种子,即从收获的玉米中留出一部分成色好的子粒,用于第二年播种,而政府对玉米种子没有严格的要求。
1984年,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玉米种子检验标准,其中发芽率一项规定:一级玉米良种的发芽率不得低于90%,二级良种的发芽率不得低于85%。之后,随着玉米制种业的发展,商品种子在玉米生产中得到广泛使用,政府又于1996年修订实施了新标准,其中发芽率一项规定,市场上所有玉米种子的发芽率都不得低于85%。
为什么新标准中发芽率指标会下降呢?标准制定者在制定标准时的解释是:“由于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芽率改为幼苗判定,故较修订前的数值有所降低。”
笔者在采访种子企业时了解到,目前,多数大公司生产的杂交玉米种子,其企业标准都将发芽率一项确定在≥90%,有的确定为≥95%。应该说,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国家标准定得太低,则容易被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钻空子,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种子市场的有序繁荣。再者,玉米种子的加工方向已经向粒播种子发展,在这种精确到单粒的播种方式下,一颗种子就是一株苗,容不得发芽率低的种子占据市场。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修改、提高玉米种子发芽率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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