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被称为“化妆品消费者福音”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终于在人们的翘首期待下,正式出台了。卫生部表示,新版《规范》将于07年7月1日起实施。那么,对于在去年饱受“SK-Ⅱ风波”等化妆品陷阱困扰的广大消费者而言,规范将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与好处呢?记者在卫生部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教授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张建中教授处得到了答案。 首先,新版《规范》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使得禁用物质到了1286种。以往在“除螨、祛痘”类化妆品中常见的甲硝唑等抗生素也被正式列入禁用名单。“新的禁用物质名单更加全面、细化。这可以让消费者更好地远离毒性、致敏性化学物质。”张建中表示。消费者只要对照禁用物质名单和化妆品说明书,就可以发现该化妆品中是否含有禁用物质,这既增加了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也方便了消费者维权。
其次,新版《规范》专门列出了93种“化妆品组中暂时可以使用的染发剂”,还规定了每一种物质的最大用量,并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以下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的手套。专家们表示,由于人类使用染发剂的历史还不长,对很多染发剂是否有毒性还没有定论,所以现在称它们“暂时可以使用”。
最后,新《规范》规定了PFA(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的测定方法。“以往的防晒化妆品大多只关心中波紫外线,因为它会引起皮肤晒伤,出现红斑。所以旧版《规范》规定了SPF(防晒指数)的测定方法,体现化妆品对中波紫外线的防护能力。但其实长波紫外线对皮肤也有作用,如可导致皮肤变黑,近年来化妆品市场对长波紫外线的危害逐步重视,不少产品都标识了PFA。因此,新《规范》对PFA的测定方法也做了规定。
“SPF配合PFA,可以让消费者对化妆品的防晒效果有更全面的了解。”刘玮表示。据介绍,与SPF不同,PFA的标识采用PA等级法。按“+”号的多少,分别可以代表长波紫外线防护能力的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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