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针对有媒体报道“我国移动电视标准被疑剽窃欧洲”,该标准的制定者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澄清申明,称中国移动电视标准CMMB由中国机构自主研发完成,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专利调查研究工作,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一些国内外报道对CMMB标准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莫须有的主观臆测。这些报道对CMMB标准的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此前的报道称,阿尔卡特-朗讯移动广播部门总裁奥立佛·科斯特(Olivier Coste)表示,目前为欧洲开发的移动电视技术可以轻松地适应中国市场;另外,UMTS论坛移动电视业务主席博斯科·费尔南德斯(Bosco Fernandes) 称:“上个月我到了北京,结果发现CMMB与DVB-SH十分相似。但我认为,部署这套标准并不轻松。”
对此,国家广电总局在申明中称,2006年12月12日,美国《EE Times》杂志发表了《China mobile TV spec similar to Europe's DVB-SH》(中国移动电视规范类似欧洲DVB-SH)的报道。2006年12月14日,国内部分媒体先后对上述报道进行了转载,并采用了“中国移动电视标准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我国移动电视标准被疑剽窃欧洲”等标题。这些国内外报道基于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和UMTS(通用移动通讯系统)论坛的人员的所谓讲话,对CMMB标准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了莫须有的主观臆测。这些报道对CMMB标准的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国家广电总局在申明中列举了该标准为自主知识产权的几个理由。
一是在时间上,行业主管部门广电总局在2005年中期即确定在移动多媒体广播领域采用卫星覆盖为主、地面增补为辅的CMMB系统架构。2005年底,完成了STiMi技术标准草案。通过周密的验证和大量的试验工作, STiMi技术在2006年10月被采纳并发布为广播电视行业标准GY/T 220.1-2006《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此标准电子版本已在广电总局的标准发布网站上公布供下载。2006年11月,根据广播科学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针对STiMi技术的结构和移动多媒体码流的特点自主设计研发的复用技术,广电总局又发布了行业标准GY/T 220.2-2006《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复用》。
而2006年6月,欧洲DVB组织才成立TM-SSP技术组(由阿尔卡特朗讯公司的人员担任主席),开始准备起草DVB-SH(面向手持的卫星业务)标准。2006年10月,DVB-SH才见提交第一个较完整的标准草案。
二是在内容上,CMMB系统的核心传输技术STiMi采用了LDPC编码、基于时隙的帧结构和OFDM调制技术、逻辑信道技术、用于快速同步的信标技术等一系列先进的技术,是广播科学研究院和下属公司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技术团队通过4年多的时间自主研发完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STiMi技术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专利调查研究工作,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
而欧洲DVB组织采用的技术与STiMi区别非常大:DVB-SH计划采用OFDM/TDM调制技术、Turbo编码、MPEG-2 TS复用,其帧结构更是与STiMi完全不同。到目前为止,DVB-SH也还没有最终定稿,因此也无从了解DVB-SH最终会采用哪些技术。
国家广电总局还表示,目前,在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的领导下,CMMB系统正在按照用先进技术满足业务需求、支持自主创新、提高民族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和确定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各项技术准备工作,为2008年奥运会前开展业务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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