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商品房质量验收无专门标准的状况将有望得到改变。笔者昨天从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了解到,一份《全装修房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见》已在酝酿之中,并将于明年初提交到上海市房地局、上海市建委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将参考这份意见,制订全装修房质量验收的地方性标准。据有关负责人透露,《意见》中将就全装修房的验收程序、质量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
近年来,全装修房消费投诉逐渐成为该市消保委受理的投诉热点,其中暴露出全装修房各个环节中的许多问题,包括全装修房的验收程序和标准、开发商对装修公司的选择、开发商是否会从明示装修费中得到利润等。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告诉笔者,目前国家对全装修商品房质量检验尚无专门的标准,只有普遍适用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但这一标准对于内容丰富的全装修房这一特殊商品而言,似乎显得力不能及。
前不久,上海市消保委、市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精装分会联合对该市全装修房的市民满意度进行了调研。调研中,不少业主呼吁,有关方面应早日出台全装修房质量检验的标准细则,以方便消费者验房。而不少发展商也表示,全装修房是一项"综合艺术",难免会有些瑕疵。但是,有些瑕疵并非质量问题,因为没有参照标准,常常使买卖双方产生一些纠纷,弄得耗时伤神。因此,也希望有相关标准来明确是非。
唐健盛介绍,针对全装修房质量验收无专门标准的状况,为推动相关地方性标准早日出台,该市消保委根据近年来全装修房投诉情况,正在拟订一份《全装修房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见》。这份
意见将对全装修房的验收程序和质量标准、开发商对装修公司的选择、开发商不得从明示装修费中得到利润等内容作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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