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 (征求意见稿)国家环保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局决定修订《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标准名称改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2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 《输变电导则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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