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品基本安全作出了新的规定,将从源头上为广大群众把起健康安全“着装关”。而对于服装企业来讲,这个技术规范无疑给他们套上了一个“紧箍咒”。 我国最新颁布的《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首次将有关纺织品安全性的生态环保要求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打破了纺织服装行业多年来质量标准一直停留在外观和一般物理指标方面的现状。《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一个最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进入21世纪,人类希望消费品能够越来越多的达到环保的要求。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棉、毛、丝、麻等原料制成的服装便是“安全”的,而业内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消费误区。因为即使是纯天然原料,在染色、制衣等加工过程中,如果使用的染料或助剂不当,对服装也会造成污染,有害人体健康。
纺织服装在穿着或使用过程中影响人类安全健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织物上的游离甲醛会引起头痛,软弱无力,体温变化,感觉障碍,排汗不规则,脉搏加快,皮炎皮肤过敏等症状。二是偶氮染料在印染合成过程中所剩余的某些芳香胺中间体,对人体具有致癌作用。三是纺织品中可能残留的重金属有:汞、镍、铬、铅、砷等。这些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印染加工过程中的染料、催化剂及服装的扣子、拉链等附件。服装中如重金属含量过高,不仅会减弱人的免疫功能,诱发癌症,还会引起慢性中毒,伤害人的中枢神经。四是用于棉纤维和羊毛的储运的一种防腐剂,又可用于印花浆增稠剂,其毒性可致癌,使用五氯苯酚的织品漂洗排出的废水会污染环境。
新标准将纺织产品分为婴儿类、直接接触皮肤类、不直接接触皮肤类三类。标准不仅规定了纺织品中甲醛含量的限量要求,同时也对禁用偶氮染料、pH值、色牢度和异味等也作了规定。并首次将纺织品毒物测试列入产品检测标准中,明确规定服装纺织面料不得含有致人体病变、癌变的有毒物质。
在新标准的贯彻实施中,我们应主动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学习和研究。工厂企业应积极开发各种绿色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选用绿色染料和先进的后整理工艺,大力发展生态纺织。外贸单位在签订购销合同时,一定要标明有关环保安全要求,例如符合GB l89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一等品要求的条款。对供货方,应要求其出具原、辅料的检测报告。商业部门对进商场销售的面料、服装,应要求经销商提供检测机构对安全环保项目检测的合格证书方可进场销售。
据了解,国家质监总局在去年底对进口纺织服装产品进行专项抽查,结果显示总的内在质量不合格率为46%,外观质量总不合格率为63%。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质量也不容乐观,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应认真学习掌握新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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