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吃是最有讲究,也是要求最严格的,病从口入,把好入口关,才能谈得上基本的健康,为了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性,2006年许多食品的新标准出台为人们生活健康更进一步做了保障。
标准之一:保健食品首次引入认证制度
实施时间:2006年1月19日起
标准内容:《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实行后对加强保健食品的安全作出新的规定。此次办法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国家药监局介入保健品管理,同时首次引入GMP认证制度,并对保健品的注册年限作出了规定。
小记点评: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是为了保证保健品的质量,而且以往中国的保健品注册有效期为终身制,就使得许多企业大量注册保健品种,造成市场混乱。新标准实施后,把保健品的注册年限改为5年,从而可以改变中国保健品市场长期以来只进不退的状况。
标准之二:混合蜂蜜不得称“蜜”
实施时间:2006年3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行,11月1日在流通领域实行
标准内容: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及防腐剂、增稠剂等异物。新国标规定,添加有其他物质的蜂蜜制品仍标称“蜂蜜”或“蜜”产品的,将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论处。
小记点评:在今年八月份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的产于武汉等地的七种蜂蜜,就是由于其中掺入了标准明令禁止添加的糖浆,这些蜂蜜不但价格与白糖相差无几,有的甚至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这是商家以次充优的手段,虽然对人体没有什么影响,但是蒙骗行为可恨。
标准之三:果冻不得“一口吞”
实施时间:2006年5月1日
标准内容: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首次对果冻产品的大小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
小记点评:果冻作为孩子钟爱的零食,吃时易出现危险,所以对果冻生产标准严格要求也就刻不容缓了。
标准之四:修改婴儿食品标准
实施时间:2006年8月16日
标准内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决定,从8月16日,国家对《婴儿营养食品国家标准》进行修改。国家标准对婴儿食品成分规定,将跟国际接轨,同时可能将由过去的5个小标准减少为3个。
小记点评:婴儿食品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细致到各项微量元素的指标都应严格,否则将会对婴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一定的影响。
标准之五:牛奶“禁鲜令”第三次颁发
实施时间:2006年11月1日
标准内容:只有未经过加工以及加热处理的牛奶才能称为“鲜奶”,其他任何液态奶不准打“鲜奶”招牌。“禁鲜令”规定,加工食品不得标称“鲜”,乳制品也在其列。也就是说,我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
小记点评:“常温奶”凭借可长期保存和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占据了将近70%的市场份额。“巴氏奶”靠低温杀菌、低温存放的“鲜”字招牌维持着自己的地盘。一旦被“禁鲜”,“巴氏奶”多年经营的“新鲜牛奶”概念和市场优势很可能就此消失。
标准之六:含量不足不叫“蛋黄派”
实施时间:2006年12月1日
标准内容:凡是未达到最低蛋白质量化标准4%的蛋黄派产品,今后都不得再冠以“蛋黄派”的名号进入市场。此外,12月1日及以后上市的蛋黄派还应该有质监部门颁发的QS认证标志。
小记点评: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各品牌蛋黄派产品琳琅满目,蛋白含量不够标准的蛋黄派,就完全失去了其营养价值所在。
标准之七:巧克力将标准解读
实施时间:2006年12月1日
标准内容: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糖果巧克力专业委员会规定,从标准实施开始,代可可脂添加量超过5%的产品,必须标注为“巧克力(代可可脂)”,而不能只简单标为“巧克力”,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必须下架。
小记点评:商家选择代可可脂作为制作巧克力的原料,主要是为了降低成本。降低了成本以次充优,显然早晚是要被“整治”的。
标准之八:无公害鸡蛋将贴标签
实施时间:有望年底出台
标准内容:12月初中国肉类协会透露,我国首个鸡蛋国家标准草案已制定完成,目前已上报国家标准委。标准出台后,产地和生产日期将被直接喷涂在鸡蛋上,鸡蛋作为生产企业将被强制执行该标准。另外鸡蛋经过清洗、烘干、喷墨,最终形成一道阻隔的膜,这将有助于鸡蛋的保鲜。同时,鸡蛋和牛奶等商品一样也有保质期,其在2℃~5℃条件下可以保存45天,常温下一般在25天左右。
小记点评:人们买鸡蛋很少过问其生产日期,要辨别鸡蛋的好坏也要根据对着阳光照射的“土办法”。标准实施后,将对鸡蛋里的抗生素、重金属、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规定最高限量,人们购买鸡蛋就大可不必再为其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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