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12月11日正式发布。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质检科技发展规划。与之相配套的《质检“十一五”科研需求指南》等四个指导性文件近日也同时发布实施。
《规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对质检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对质检科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质检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的。
《规划》简要回顾了“十五”期间质检科技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质检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特别是通过长期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的论证,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涉及质检科技工作的9大领域和质检科技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质检科技发展的14项重点领域和154个优先项目,使规划落到实处,有效地保证质检科技战略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规划》倡导科技创新与改革发展,强调要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质检系统科技力量和全社会科技资源开展质检科技攻关,加快建立质检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推进技术机构和实验室改革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质检科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服务质检工作需要的能力。
为保证《规划》的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制定公布了《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与评定指南》、《“十一五”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改造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指南》、《质检“十一五”科研需求指南》四项指南,分别对《规划》提出的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质检系统自身开展的科研项目等提出了详细的目标、任务及要求。四个指南是对《规划》的细化和具体化,是保障《规划》落实的具体行动指南。四个指南编制历时一年多,是和《规划》的编制同步进行的。
《质检“十一五”科研需求指南》按照《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优先项目,进一步细化了科研攻关方向和具体任务;《“十一五”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改造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指南》围绕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发展方向,按照专业划分和急需加强的重点领域,提出了检测检验技术装备配置指导意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与评定指南》按照《规划》提出的检验检疫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评定验收标准和确认办法,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明确了具体标准;《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本着“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按照适应发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国家质检中心的评估对象、评估组织机构和职责、评估工作程序、评估的等级评定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等作了具体规定,力求建立起年度考核、评估定级、升降级和撤销相结合的动态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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