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各种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的统一规范,我国第一个《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以下简称《方法》)QB/T2761-2006已于12月1日实施。
据标准发起人和主要起草人之一的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主任宋广生介绍,近年来,各种甲醛消除剂、装修除味剂等室内空气净化产品纷纷上市,各自都宣传具有净化空气、消除室内有害物质的功能。但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检测标准,难以评定各种产品的实际 效果,使一些劣质产品混迹其间。一些产品不仅起不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反而会造成室内环境二次污染,危害消费者健康。
《方法》实施以后,将有利于规范市场,有利于消费者选择产品,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了监督的尺度。
宋广生说,为了保证《方法》的科学性,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经过实验室的反复试验,组织由国内著名的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专家参与的技术委员会,多次召开论证会。特别是《方法》中首次采用了多环境仓比较的测试方法和环境仓中有害物质持续释放的方法,使试验方法具有科学严谨、操作简便的特点,填补了我国净化治理产品净化效果评价标准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