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7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 1891号)以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现决定编制2007年稀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为有效做好以上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1. 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2. 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进一步落实“采标”方针,提高标准水平,促进技术进步; 3. 着眼于满足市场需要,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供需双方利益; 4. 协调一致,系统配套。标准间要互相协调、互为补充、协调配套。
二、项目编制重点 1. 行业标准复审中已列入修订的项目优先安排; 2. 市场急需的项目优先安排; 3.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安排; 4. 项目重点领域:稀土基础产品,新材料,资源节约、再生和环境保护,检验检测等四大领域。
三、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1. 本次编制的项目为2007年度需要安排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请各起草单位按附表填写有关项目任务书; 2. “任务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目的和理由、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任务书”。同时要求字迹工整,纸质材料应正确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 3. 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填好的项目任务书的书面文本(一式叁份)寄(发)至稀土标委会秘书处。 附表: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可登录www.cnsmq.com下载)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
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
附件:稀土标委会秘书处推荐的2006~2007年度稀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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