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我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就每台发动机而言,每实施一个新阶段排放标准,其单机污染物排放量就会降低30%以上。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若按计划实施这两项标准,从2008年到2012年,仅道路车辆就将减少氧化氮排放量180万吨、碳氢化合物220万吨、一氧化碳1600万吨,将给社会带来重大的环境效益,并将进一步推动技术升级,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相关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