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汽车产品管理的重要措施,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我国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提出“要依据有关节能方面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汽车产品油耗公示制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的要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了“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十一 .五’实施规划研究”课题,并将于2006 年8月31日在北京召开课题研讨会,对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等内容进行交流。
关于召开“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课题研讨会”的通知
汽标秘字(2006)33 号
各有关单位:
作为汽车产品管理的重要措施,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我国也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明确提出“要依据有关节能方面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汽车产品油耗公示制度”。随着《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一系列标准的制定完成,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汽车燃料经济性标准法规体系,为实施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奠定了基础。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的要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了“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十一·五’实施规划研究”课题,为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定于2006 年8 月31 日在北京召开课题研讨会,针对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等内容进行交流,并组织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选派1 名负责人员参会,并于2006 年8 月25 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反馈至全标委秘书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
会议时间:2006 年8 月31 日(8 月30 日报到)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 号 国宏宾馆(010-63908866)
会 议 费:1000 元/人
会议期间食宿自理,会议无补助
联 系 人:金约夫、王兆
电 话:022-84771611 84771510 传 真:022-24375353
地 址:天津市59 号信箱标准所 邮 编:300162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课题研讨会”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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