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纺织品的安全及质量问题正受到海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即将于二00五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中国对纺织品基本安全作出科学合理规定的一部最新的技术法规。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化学制剂,这类化学品或多或少含有或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其残留在纺织品上的含量达到一定值时,就会对人的皮肤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将纺织品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是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其所规范的具体产品范围包括婴儿尿布、成人内衣、外衣、帽子、手套、袜子以及床上用品等等。该规范对三大类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及物理特性作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二00五年一月一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为一年。
执行新标准后,对纺织产品是否合格的判定将是同时符合这项强制性标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相应的产品标准。不符合该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生产企业,一要认真学习研究并掌握新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技术和质检人员在新标准的实施过程中能够熟练掌握,并通过加强对一线生产工人的教育;二要抓紧调整生产工艺,特别是对染料的采购要加强控制,选择合格的染料供应方是企业自身产品质量合格的前提,要确保各项产品特性符合新标准规范要求,同时合理调度生产计划,以减少成品在一年过渡期后的库存量;三要加强对产品的检验检测,从事进料加工的服装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的营销人员在签订进料合同时,应在质量条款中注明面料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标准,以规避外贸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