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各类造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局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造林工程》。目前,该标准已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及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返回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明良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造林工程》(征求意见稿)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造林工程》(编制说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