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花生油、大豆油标准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实施的两项食用植物油标准代号为:GB 1534-2003《花生油》和GB 1535-2003《大豆油》。由于这两项新标准直接关系消费者的消费权益,而对于食用油生产厂家来说适应标准的调整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原本定于5月1日实施的标准推迟到今年国庆节实施,事实上这两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消费者和厂家、经销商来说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新标准完善食用油消费知情权
新标准带来的直接改变体现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记者于国庆节前曾到市内数家超市调查,发现大部分超市里,食用油销售专柜均打出折扣的招牌。
在“世纪联华”超市长寿路店记者发现,一些向来价位高高在上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等高级食用油也加入了降价销售的行列。据柜台促销员介绍,最近商场里降价的高级油主要是大豆油和花生油,而且折扣的幅度都比较大。但谈到折扣的原因,这位促销员认为主要影响因素是最近国家大豆油、花生油新标准的出台。因为新标准要求产品使用新包装,而一些使用旧包装的食用油在国庆节后将不能销售,所以必须尽快清仓。
“世纪联华”长寿路店店长姜根明也向记者介绍说:“最近出台的新标准,对超市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过去为了保持货源而大量库存的高级食用油必须限期清售。”这位店长还希望记者转告消费者,超市里食用油降价并非是因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抢购。但如果消费者去的是一些路边小超市或者小商店购买,就必须要提高警惕了,因为一些加工食用油的小厂、黑厂会趁这个机会将一些质量较差的食用油抛向市面。
随后,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请他们谈谈自己的食用油消费习惯,以及如何辨别食用油的好坏。通过他们的回答记者了解到,现在随着质量意识的提高,大部分消费者都知道买油必须先看“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食用油消费者基本不看。许多消费者因为通过包装不容易了解食用油的具体成分,以及更多考虑到价格因素,使得其消费习惯呈现出单一化趋势。一些中低收入的消费者普遍倾向于购买同一种品牌,其中调和油最受欢迎。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当天记者在几家超市里只看到少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高级色拉油,他们称购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降价———“平时没舍得买,现在正好趁打折过过瘾。”
记者还发现有许多消费者通过报纸、电视等渠道了解到国家大豆、花生油新标准将在十月一日实施,但当记者向他们问及标准内容,这些消费者却都语焉不详。于是记者随手拿过两瓶“海狮”牌食用大豆油比照起来:这两瓶大豆油的直观区别是包装上不同。按照新标准要求使用新包装的大豆油称“一级大豆油”,使用旧包装的大豆油称“大豆色拉油”,而观看油瓶上的标识,记者发现使用新包装的大豆油上已明确标出油品所属等级、制造工艺、原料产地、以及是否转基因等具体信息。
“这种包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轻松,消费者可以自己去看油品的成分,不用再向他们逐个介绍了”谈到新包装,超市的油品促销员显得十分兴奋。世纪联华长寿店姜店长也说:“过去我们总是接到消费者投诉,说有些导购员是在“捣糨糊”,现在好了,不管是谁糊涂,标志上写的清清楚楚了。”
本市食品质量专家喻雨琴认为,新标准的实施对消费者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强化了他们的消费知情权。消费者可以通过产品包装,比照不同油品,然后按照自己的要求和口味挑选食用油。喻雨琴说过去消费者在选购油品的时候只能凭借感官辨别以及是否有QS标志,新标准在10月1日起执行后,其分类更加明确和有利于消费者识别。该标准主要针对花生油和大豆油,采用新方式把食用油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新标准中还特别要求花生油和大豆油的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禁止仅标注“烹调油”“色拉油”;原料中的大豆是转基因的必须说明,比如用“一级大豆油”代替“纯正大豆色拉油”,并标注出“生产工艺”“原料产地”以及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新标准将在食用油所含杂质、水分等各项指标的要求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生产工艺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规范。
新标签看什么
新标准实施,新产品标签也登场了,那么作为消费者今后在购买食用油时应该如何比照这些新标志呢?食品质量专家喻雨琴认为:本次修订的标准是条文强制的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此次新标准首先规范了名词的术语和定义;根据《化工标准名词术语》规定,新标准对专业名词作了统一的定义和表述,与国际接轨。对原标准中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项目进行了调整;对质量指标中相关指标值作了修改;明确了强制条文:限定了食用植物油的酸值、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指标;对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的最低等级的各项指标作了强制要求;增加了明示原料来源和加工工艺的标识要求,规定转基因、压榨或浸出产品油和原料产地必须在标签上明示;明确规定产品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新标准规定成品油必须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和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范了产品名称分类和等级:产品分为原油和成品油。 成品油又分为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成品油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质量等级。
对于与消费者密切关联的新、旧标准的差异体现,喻雨琴向记者总结介绍了以下几点。
一、新标准要求产品标识表明“压榨”和“浸出”法生产工艺:一般食用植物油的加工有浸出和压榨两种方法。浸出法是在生产中,利用添加脂肪溶剂,如加入轻汽油等,以提取作物中的油脂,然后再将溶剂蒸馏脱出,进而得到较纯的油。浸出法目前在国外使用较多,属于物理提取法,此法可使产品中无组织残渣,游离脂肪酸的含量并不会增高。
压榨法通常用于植物油的榨取,分“热榨”和“冷榨”两种。热榨是将油料作物种子炒焙后榨取,气味特香、颜色较深,产量较高。产品中存留的残渣较少,容易保存。而冷榨的种子不加炒焙,所以气味较差,但色泽好。两种压榨法均无溶剂残留。
压榨法的缺点是出油率较低,浸出法的缺点是食用植物油中的溶剂不容易完全清除干净,而所用溶剂多为轻汽油, 如果质量不纯,会含有毒化合物如苯和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消费者长期食用这种油,健康将遭到危害。
喻雨琴认为,区分标明这两种制造方法的目的是通过严格限定标准,使消费者在购买油品时有更加明晰的质量等级参照。另外,使用浸出法生产的食用油其溶剂残留量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新标准规定:浸出油溶剂残留量限值为≤50mg/kg(三级油、四级油)。
二、新标准对成品油进行分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油四个等级,从理论上讲,这四个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标准规定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喻雨琴认为,新等级制度的实行,使得消费者能够直观地从产品标签上比照其性价比,进而在选购时少一些盲目。
三、新标准要求标明用于制造油品的原料的原产地(国),如巴西等。另外还要求标明是否是转基因产品,使用转基因大豆制造的食用油必须标明“转基因”。喻雨琴说,关于转基因原料的问题,目前国际上争论较多,反对使用转基因的一方担心重新组合的基因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复杂、长远的不利影响,而许多欧洲国家也借助转基因作为构筑壁垒的借口。新标准要求表明是否转基因,目的也是为了给消费者一个选择的参照。
消费新时代是否真切到来
今年5月,“金龙鱼”又推出了全新的第二代调和油,以饱和脂肪酸∶单元不饱和脂肪酸∶多元不饱和脂肪酸为1∶ 1∶1的比例打出了食用油健康新概念。而前段时间电视中更是热播的吴小莉的“金龙油1:1:1”广告口号,这使得金龙油一时间成为广大消费者津津乐道的对象,而食用油业界对此也展开了激烈争论。
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唐萍华认为,食用油主要由各种脂肪酸构成,而脂肪酸的不合理摄入,可能引起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肥胖、抑郁症、癌症等多种疾病的发生。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曾经提出膳食脂肪酸的建议是,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为1∶1∶1。因为各种食用油脂肪酸比例不一,专家建议应该多种食用油轮换食用,这样更有利于健康。而实际上金龙油的所谓的1:1:1概念并不是世卫组织所提出的比例,它在成分上是有出入的。谈到许多消费者喜欢调和油,唐萍华认为,调和油因为掺入了多种不同成分的油,因此口味比纯粹单一的油较香,但实际上它并不比市面上的大豆油、花生油好多少,相反这只是一种从口味角度考虑的做法。国家对于调和油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实质阶段,不日也将出台,到时候市场和商家的各种做法将进一步得到规范。
唐萍华认为此次新标准的实施对企业提出了要求,它的作用之一就是进一步压缩不合格小企业的活动空间,它对于技术雄厚且守法的大企业并没有什么影响。而市场油价的高低实际上是受到国际原料市场与国内消费需求的诸多因素的影响,海狮做为国有企业产品必定会在稳定市场方面发挥作用,今后消费者也没有必要因为什么风声进行抢购囤积。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屏弃各种虚假的广告口号,进一步帮助、引导消费者养成产品质量意识和健康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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