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始制定新乳品标准 被指是“禁鲜令”翻版
|
|
|
作者: 李欣欣 来源:新闻晨报 更新时间:2007-04-03 评论: 0 条 |
|
晨报讯 备受争议的牛奶“禁鲜令”在经过三度推迟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此外,新标准草案中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却没有提及。
另外,新标准草案还在“纯奶”定义中加入“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说法,这与原国家标准规定的“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有冲突。有专家认为,企业如在乳品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约束。
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表示,新标准草案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在许多方面有所倒退。如巴氏杀菌乳(鲜奶)和灭菌乳(常温奶)是原料和加工工艺完全不同的两类乳制品,归入同一标准会让消费者难以区别。
王丁棉称,由于食品的感官指标是判断产品质量最直接、最简单的指标,当一种乳制品与它应有的色泽、风味、质地不相符时,即可判断为不合格产品,但新标准草案中取消了原国标中对乳品“原料要求”、“感官指标”等相关章节,以及原标准中“不得添加防腐剂”等规定,这使消费者失去了判断牛奶好坏的实用方法,可能受到误导。另外,如果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奶和奶粉、或用过期的乳制品做原料,甚至在乳品中随意添加防腐剂,那么相关部门将缺乏监督的依据,乳品的质量和安全也难以保证。
昨天,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标准部负责人张春燕向记者表示,目前新乳品标准草案并未定稿,还将组织专家讨论会,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但对于各方的反对意见,该中心并未表态。
据了解,2004年有关部门就出台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俗称“禁鲜令”),其中规定了“巴氏杀菌奶”(即市场上被标注为“新鲜牛奶”、“纯鲜牛奶”的乳品)在外包装上不能标“鲜”字。但由于各方的反对,该规定的实行曾三度延期,并最终不了了之。笔者在沪上各大超市卖场里注意到,标“鲜”乳品仍在超市的冷藏柜里继续销售。
李欣欣 来源:新闻晨报
|
【返回新闻首页】【关闭窗口】【发表评论(0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