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国际电工委员会的起源是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召开的一次电气大会上通过一项决议。根据这项决议,1906年成立了IEC,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一个标准化国际机构。 1、IEC的宗旨
IEC的宗旨是通过其成员,促进电气化、电子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和有关方面的国际合作,例如根据标准进行合格评定的工作,电气、电子和相关技术方面的合作等。 2、IEC的组织机构
IEC目前有60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IEC的成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成员,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以国家委员会的名义被接纳为IEC成员,积极参加IEC活动,有投票权。如要成为IEC成员,该委员会必须声明向本国所有有兴趣参加IEC活动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开放。另一类成员是协作成员。由于资源有限,它只参加部分活动。它们可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所有的IEC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此外还有一种叫预协作成员,是由IEC中央办公室或某邻国的IEC国家委员会帮助建立国家委员会的成员,它们在5年内可以成为IEC的协作成员。
IEC的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IEC理事会 管理顾问委员 理事局(常委) 中央办公室 执行委员会 合格评定委员 行业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技术顾问委员 电子元件质量认证委员会 电器设备安全认证委员 防爆电气认证委员会 IEC理事会 管理顾问委员 理事局(常委) 中央办公室 执行委员会
IEC的官员有IEC主席、IEC前任主度、IEC当选主席、IEC副主席、司库和秘书长。
IEC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每一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议每年一次。IEC年会是每年一度的综合性大会,轮流在各个成员国中召开。年会期间,还召开各种技术委员会(TC)会议。
根据IEC的章程,IEC的任务覆盖了包括电子、电磁、电工、电气、电信、能源生产和分配等所有电工技术的标准化。此外在上述领域中的一些通用基础工作方面,IEC也制定相应的国际标准,如术语和图形符号、测量和性能、可靠性、设计开发、安全和环境等。1997年,根据来自ISO/IEC联合技术咨询委员会(JTAB)的建议,IEC的所有标准、指南和技术报告的编号限定在60000至79999之内。原来的标准编号均加上60000。如原标准IEC34-1改为IEC60034-1。
IEC开展上述工作目的是:①有效地满足全求市场的需求;②保证在世界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使用IEC标准和IEC合格评定程序;③对其标准涉及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定;④为复杂系统的可操作性提供条件;⑤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效率;⑥改进人类的健康安全;⑦促进环境保护。 IEC与ISO有许多共同之外。首先,它们都是制定国际标准的机构,使用共同的技术工作导则,遵循共同工作程序。在信息技术方面ISO与IEC成立了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JTC1),负责制定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国际标准。该联合技术委员会是ISO、IEC中最大的技术委员会,其工作量几乎是ISO、IEC的三分之一,所发布的国际标准也占三分之一。
IEC与ISO最大区别是运作模式不同。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技术工作要由各承担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标准制定计划确定后,由ISO中央秘书处负责协调。只有到了国际标准草案(DIS)阶段ISO才予以介入。随着电子技术的应用,ISO进行了机构改革,从标准制定一开始,中央秘书处就以电子形式跟踪制定的全过程,以便加速标准制定周期。而IEC采取的集中管理模式,即所有文件从一开始就由IEC中央办公室负责管理。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订、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88个;分技术委员会106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目前已经有4600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