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制定的应急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通过起草组专家的认真研讨、仔细修改,并征求了部分企业的意见,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广泛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返回。回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杨跃翔收,或发电子邮件至:yangyx@cnis.gov.cn。 感谢贵单位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做出了贡献。
附件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