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企业生产人员及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健康检查,通过卫生教育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裸装生鲜肉与肉制品、裸装鲜冻肉与副产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不得同车运送”……今后鲜肉的卫生操作标准将有据可依。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江苏和上海屠宰行业部分专家在南京召开了国家屠宰标准审定会。
据了解,此次审定会将对《禽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家禽加工卫生操作规程》、《新鲜肉卫生操作规范》三项国家标准进行审定。据悉,即将出台的标准从屠宰加工企业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人员、原料、加工、包装和标志、标签、储存、运输等方面进行卫生操作规范管理。对工器具等的卫生情况和清洁度、食品接触表面的卫生情况和清洁度、接触肉品的水或用于制冰的水的安全、防止过程交叉污染、员工个人卫生的控制、有毒有害化合物(如润滑剂、燃料、杀虫剂等)的使用储存规定等均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