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颁发,2002年2月1日以前使用的。随着科技进步和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出现,随着农村电网的大规模改造,农网装备和运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该规程的某些部分已不能适应农村电网发展的需要,为此,国家经贸委颁发了新的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并从2002年2月1日起实施. 新旧规程部分技术标准如下表:
从上表可知现行技术标准较原技术标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但现行的农村安全用电规程5.21是这样表述的: 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应包括低压架空裸导线、绝缘线)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米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米及以上。显然这种表述与上表中现行技术规程的技术标准是不一致的。根据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法律效应重于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法律效应和运行经验,为确保安全,应以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技术标准为原则。原因是: 尽管架空绝缘电线具有隔电的绝缘层,但因下述原因仍按带电体考虑安全间距的: ①由于悬挂受力,绝缘层容易弹性疲劳,表面出现裂纹而漏电; ②由于风吹日晒的气候影响,绝缘层随着运行时间的推移,也会老化、脱裂、芯线外露; ③架设在居民密集的城镇,接触的几率多,特别是在漏电隐患的情况下,人们仍理解为绝缘线而触电伤人。因此,对建筑物的垂直、水平距离仍以安全为基准考虑确定。 架空线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线,对建筑物的垂直距离主要考虑人站在屋顶上的抬手高度及绝缘配合距离,计2.5米。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是考虑人在屋顶上横向伸臂长度再加上绝缘配合距离,共计1.25米,对树木的间距,不论水平、垂直均是以成人探身伸手长度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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