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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Directive for quality management of designated domestic responsible persons by overseas drug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 发布部门: |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 实施日期: |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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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葛兰素史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嘉言医药管理有限公司等 |
| 起草人: |
王广平、王颖、徐建龙、阮克萍、朱晨茵、张晶皓、许紫芸、陈洁、陶奕钧、王懿、李茜、岳淑贤、臧成晓、张媛媛、刘莹、张世元、沈雍容、沈翌文、赵燕、罗晟、姚慧雯、谭云、张昉、冯晋、贾旻洁、韩涛、孙红梅、张艳、朱律施、辛晓媛、张晓倩、杜军、李红梅、周天驹、卢易等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